2015建設工程經濟: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的組成
一、設備購置費的組成和計算
設備購置費是指為建設工程項目購置或自制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所謂固定資產標準,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國家或各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限額以上。例如,1992年財政部規(guī)定,大、中、小型工業(yè)企業(yè)固定資產的限額標準分別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以上。新建項目和擴建項目的新建車間購置或自制的全部設備、工具、器具,不論是否達到固定資產標準,均計入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中。設備購置費包括設備原價和設備運雜費,即:
設備購置費=設備原價或進口設備抵岸價+設備運雜費
式中,設備原價是指國產標準設備、非標準設備的原價。設備運雜費是指設備原價中未包括的包裝和包裝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采購費及倉庫保管費、供銷部門手續(xù)費等。如果設備是由設備成套公司供應的,成套公司的服務費也應計入設備運雜費中。
(一)國產標準設備原價
國產標準設備是指按照主管部門頒布的標準圖紙和技術要求,由設備生產廠批量生產的,符合國家質量檢驗標準的設備。國產標準設備原價一般指的是設備制造廠的交貨價,即出廠價。如設備由設備成套公司供應,則以訂貨合同價為設備原價。有的設備有兩種出廠價,即帶有備件的出廠價和不帶有備件的出廠價。在計算設備原價時,一般按帶有備件的出廠價計算。
(二)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
非標準設備是指國家尚無定型標準,各設備生產廠不可能在工藝過程中采用批量生產,只能按一次訂貨,并根據具體的設備圖紙制造的設備。非標準設備原價有多種不同的計算方法,如成本計算估價法、系列設備插入估價法、分部組合估價法、定額估價法等。但無論哪種方法都應該使非標準設備計價的準確度接近實際出廠價,并且計算方法要簡便。
(三)進口設備抵岸價的構成及其計算
進口設備抵岸價是指抵達買方邊境港口或邊境車站,且交完關稅以后的價格。進口設備的交貨方式可分為內陸交貨類、目的地交貨類、裝運港交貨類。
內陸交貨類
即賣方在出口國內陸的某個地點完成交貨任務。在交貨地點,賣方及時提交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和有關憑證,并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按時接受貨物,交付貨款,承擔接貨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自行辦理出口手續(xù)和裝運出口。貨物的所有權也在交貨后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目的地交貨類
即賣方要在進口國的港口或內地交貨,包括目的港船上交貨價,目的港船邊交貨價(FOS)和目的港碼頭交貨價(關稅已付)及完稅后交貨價(進口國目的地的指定地點)。它們的特點是: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是以目的地約定交貨點為分界線,只有當賣方在交貨點將貨物置于買方控制下方算交貨,方能向買方收取貨款。這類交貨價對賣方來說承擔的風險較大,在國際貿易中賣方一般不愿意采用這類交貨方式。
裝運港交貨類
即賣方在出口國裝運港完成交貨任務。主要有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習慣稱為離岸價;運費在內價(CFR);運費、保險費在內價(CIF),習慣稱為到岸價。它們的特點主要是:賣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在裝運港交貨,只要賣方把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裝船后提供貨運單據便完成交貨任務,并可憑單據收回貨款。
采用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時賣方的責任是:
負責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口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負責貨物裝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負責辦理出口手續(xù);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簽發(fā)的證件;負責提供有關裝運單據。買方的責任是: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期、船名通知賣方;承擔貨物裝船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負責辦理保險及支付保險費,辦理在目的港的進口和收貨手續(xù);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裝運單據,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
(四)設備運雜費
1.設備運雜費的構成
設備運雜費通常由下列各項構成:
(1)國產標準設備由設備制造廠交貨地點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fā)生的運費和裝卸費。
進口設備則由我國到岸港口、邊境車站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fā)生的運費和裝卸費。
(2)在設備出廠價格中沒有包含的設備包裝和包裝材料器具費;在設備出廠價或進口設備價格中如已包括了此項費用,則不應重復計算。
(3)供銷部門的手續(xù)費,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統(tǒng)一費率計算。
(4)建設單位(或工程承包公司)的采購與倉庫保管費。它是指采購、驗收、保管和收發(fā)設備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包括設備采購、保管和管理人員工資、工資附加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設備供應部門辦公和倉庫所占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擇費、檢驗試驗費等。這些費用可按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采購保管費率計算。
2.設備運雜費的計算
設備運雜費按設備原價乘以設備運雜費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設備運雜費=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率
其中,設備運雜費率按各部門及省、市等的規(guī)定計取。
一般來講,沿海和交通便利的地區(qū),設備運雜費率相對低一些;內地和交通不很便利的地區(qū)就要相對高一些,邊遠省份則要更高一些。對于非標準設備來講,應盡量就近委托設備制造廠,以大幅度降低設備運雜費。進口設備由于原價較高,國內運距較短,因而運雜費比率應適當降低。
二、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的構成及計算
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是指新建項目或擴建項目初步設計規(guī)定所必須購置的不夠固
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儀器、工卡模具、器具、生產家具和備品備件的費用。其一般計算公式為:
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設備購置費*定額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