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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管理辦法(試行)

2004-12-19 17:05    【  【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管理,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省區(qū)域內,實施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單位(企業(yè))及對工程項目管理單位的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是指具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的企業(yè),受建設工程項目法人或政府授權的投資主體(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或者自行對建設工程實施管理的工程項目法人或政府授權的投資主體依據(jù)國家批準的項目文件、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guī)和建設工程管理委托的合同內容,對建設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全過程或若干階段進行專業(yè)化的管理。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全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工作實施統(tǒng)一管理,負責對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具體審查;各州、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實施初審和批后管理。

  第五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當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從業(yè)準則。

  第二章 項目管理單位的審查申報和受理

  第六條凡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單位(企業(yè))應當向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行政審查,經審查通過的企業(yè),可承擔相應的項目管理工作。

  第七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挝唬ㄆ髽I(y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獨立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建設工程監(jiān)理甲級資質等一項或多項資質的企業(yè),可以在本企業(yè)資質以外申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行政審批。其原有的業(yè)績、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注冊資本金和辦公場所等資質條件可以合并考核。

  以上條件適用于具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的工程項目法人或政府授權的投資主體(單位)。

 。ǘ﹩挝唬ㄆ髽I(yè))行政負責人(企業(yè)經理)或者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專業(yè)職稱。

 。ㄈ┢髽I(yè)具有綜合實力的人員。建設工程管理、經濟、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具有高級技術專業(yè)職稱的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冊建造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一級建筑師、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等各不少于1人;工程技術和管理類不少于10人,工程經濟類不少于2人,主要人員應具有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四)具備廣泛匯集技術專家資源的能力和社會信譽,有相關專業(yè)專家的支持。

  第八條申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行政審批,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審查申請表。

 。ǘ﹩挝唬ㄆ髽I(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ㄈ﹩挝唬ㄆ髽I(yè))管理制度。

 。ㄋ模┈F(xiàn)有相關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五)單位(企業(yè))行政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簡歷、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長期合作的相關專業(yè)專家名單(有本人簽字認可)。

 。ㄆ撸﹩挝唬ㄆ髽I(yè))員工名冊及其注冊、執(zhí)業(yè)和職稱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八)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yè)績證明(已開展過的相應業(yè)績資料)。

  (九)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具備條件和有關資料后,可向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報要求,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初審建議,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初審建議及企業(yè)申報資料后,根據(jù)行政許可的工作程序,自接件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準予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對行政許可事項在建設廳網站和相關行業(yè)網站上公示五個工作日,取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企業(yè))證書》后,方可承擔工程項目管理(代建)任務。

  第三章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十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在委托方的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向委托方報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劃,完成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委托方報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情況。項目竣工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根據(jù)《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向委托方移交完整的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檔案資料。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正確執(zhí)行國家建設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建設工程標準,公正維護項目委托方、參建各方的利益和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根據(jù)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承擔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接受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

  第十四條因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人員自身過失而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應向委托方賠償,賠償方法在委托合同中約定。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不承擔以下責任:

 。ㄒ唬┪蟹降捻椖繘Q策責任。

 。ǘ┪蟹降耐顿Y決策責任。

 。ㄈ┑谌焦室饣驉阂庠斐傻墓こ虛p失或工期拖延責任。

 。ㄋ模┎豢煽沽Φ娘L險責任。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不得與施工單位、設備制造和材料供應單位發(fā)生經營性隸屬關系,也不得成為其合伙經營者。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負責人和派出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在政府機關、該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設備制造和材料供應單位任職。

  第四章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工作范圍

  第十八條經批準后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當與投資主體簽定合同,依法做好工作,其工作范圍主要包括:

 。ㄒ唬┙ㄔO工程前期的咨詢工作,組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的編制或組織評估等。

 。ǘ┙ㄔO工程準備和設計階段的管理,包括:

  1、建設工程基地的征選和報批、動拆遷和項目基地外部配套工程的咨詢和管理。

  2、組織編制設計任務書。

  3、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的招標。

  4、組織工程方案、初步設計報審。

  5、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yōu)化。

  6、組織工程施工圖報審。

  (三)工程建設實施、竣工和質量保證期階段的管理,包括:

  1、組織監(jiān)理、施工、設備制造、材料供應等單位的招標、采購。

  2、工程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設備制造、材料供應等相關單位的管理和協(xié)調。

  3、受委托方的委托,對工程投資、質量、進度和安全生產進行控制,以及合同和文明施工管理。

  4、組織工程聯(lián)動試車。

  5、按國家竣工驗收備案制要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生產使用。

  6、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編制竣工財務決算。

  7、項目生產試運行管理及評估。

  8、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竣工檔案資料移交。

  9、工程質量保證期的管理。

  10、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按委托方的授權和委托合同的約定,可承擔第八條中全部或部分工作。

  第五章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yè)務委托和合同

  第二十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在核定營業(yè)范圍內承接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業(yè)務。

  第二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yè)務,應當與委托方簽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范圍、內容、管理費計取、支付、違約責任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如委托方要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對責任的賠償超過該公司注冊資金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應實施專業(yè)責任保險措施予以解決。

  第六章 項目管理的組織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后,應根據(jù)合同約定及工程項目的特點,派出適應工程管理工作需要的項目管理經理和有關工程管理人員組成工程項目管理部。項目管理部人員組成應充分考慮工程管理、經濟和技術人員數(shù)量及專業(yè)配套,并確保主要崗位人員專業(yè)技術職稱和執(zhí)業(yè)資格。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實行項目管理經理負責制。項目管理經理經委托方同意,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派出,行使委托合同授予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權力,履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合同義務,全面負責受委托的項目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經理應是具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經歷的注冊建造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相應職稱承擔過投資總額5000萬元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

  第七章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酬金

  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酬金應根據(jù)受委托的工程項目規(guī)模、委托的范圍、工程技術復雜程度和管理工作的深度等,由委托方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雙方協(xié)商,并在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費應在建設工程管理費中單獨列出。

  全過程委托的項目,以工程總投資為基數(shù)按比例計取。具體取值參照財政部財建[2002]394號文或建設部建標[1996]628號文中相應的管理費取費標準執(zhí)行。

  部分委托的的項目,如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或組織招標、施工、監(jiān)理、造價咨詢等,由委托方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參照有關標準協(xié)商收取。

  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有權對加強投資控制管理,發(fā)揮其技術、經濟和管理優(yōu)勢,優(yōu)化設計等,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節(jié)省工程投資,使委托方產生了效益的可從經委托方和審價單位確認的工程節(jié)省投資額或效益總額中分成。具體分成辦法和比例可由委托方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中約定。

  第八章 建設工程項目單位管理

  第二十九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歸口管理工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審查申報、指導監(jiān)督和對違反資質管理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的執(zhí)法查處。

  第三十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三月至六月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年度核查,核查重點為企業(yè)的綜合人員實力、工程項目管理情況以及行為規(guī)范狀況。

  年度核查結論分為合格和限期整改兩種。當年年度核查不合格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將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間或整改復查未通過后,一律不得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有關活動。

  沒有按時參加年度核查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發(fā)生分立或者合并的,應當向資質管理部門交回《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證書》,經重新申請、審查合格后,再取得相應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證書》。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證書正本、副本遺失,均應在本省市級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然后持聲明原件申請補發(fā)。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均應當在變更后30天內,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三十四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由于變更、轉正、破產、倒閉、撤銷、歇業(yè)、取消和自行失效等情況,原證書正、副本均應當即時交回原發(fā)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暾堅O立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超越資質范圍承接業(yè)務。

 。ㄈ﹤卧、涂改、出租、出售、轉讓、出賣《資質證書》。

 。ㄋ模┽咚轿璞、損害國家或相關單位合法利益。

  第三十六條委托方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企業(yè))如有爭議,可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xié)調,經協(xié)調仍有不同意見,可通過經濟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云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2004年12月29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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