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法規(guī) > 正文
2013-09-12 09:1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解決我市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5〕2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wěn)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6〕3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促進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是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構建和諧社會的戰(zhàn)略高度,高度重視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工作,真正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作為扶助社會弱勢群體的一項惠民政策和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努力營造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重點抓、房管部門主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體系。為加強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房管、發(fā)展改革、建設、財政、國土資源、規(guī)劃、民政、物價、土地儲備、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才辦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鄭州市廉租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決策和協調我市廉租住房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我市廉租住房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建設目標以及廉租住房建設的指導和監(jiān)督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主要承擔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住房補貼的發(fā)放與管理以及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相關制度等日常工作。
二、拓寬渠道,有效落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為切實提高廉租住房的保障能力,有效落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建立以財政預算為主、多種方式互為補充的資金保障體系,為廉租住房工作的順利開展創(chuàng)造條件、打牢基礎。
(一)加大財政預算安排。充分發(fā)揮財政預算主渠道作用,根據我市年度財政收支狀況和支付能力,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城鎮(zhèn)廉租住房工作。
。ǘ⿵淖》抗e金增值收益中按規(guī)定提取。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費用等后的余額,全額用作廉租住房保障補充資金,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作他用,確保?顚S。
。ㄈ⿵耐恋爻鲎寖羰找嬷邪才拧>唧w為每年我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的5%用于城鎮(zhèn)廉租住房建設。土地出讓凈收益為當年實際收取的土地出讓總價款扣除實際支付的征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助費、土地開發(fā)費、計提用于農業(yè)土地開發(fā)的資金以及土地出讓業(yè)務費后的余額。
。ㄋ模⿵某鍪壑惫芄渴杖爰皢挝怀鍪酃凶》渴杖胫刑崛。每年從我市出售直管公房收入及單位出售公有住房收入中按照5%的比例提取,用于補充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ㄎ澹┥鐣嗲阑I集。作為上述資金來源的補充,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和引導,鼓勵社會各界通過自愿捐贈的方式籌集。社會捐贈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按照《財政部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落實城填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通知》(財綜〔2006〕2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渌阑I集的資金。
三、著眼發(fā)展,積極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廉租住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渠道,是維護人民群眾基本權益的具體舉措,要根據低收入家庭的實際住房需求,積極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ㄒ唬└鶕沂猩鐣徒洕l(fā)展水平以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狀況,研究并制訂廉租住房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建設目標,切實把廉租住房作為一項長期的惠民工程,作為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
。ǘ┓e極適應廉租住房工作動態(tài)發(fā)展變化需要,建立靈活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適時調整保障標準,努力實現廉租住房保障力度與社會和經濟協調發(fā)展。
(三)深入探索擴大保障范圍的方法路子,不斷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范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努力從以下三個方面擴大廉租住房覆蓋范圍:
1.降低“低保”家庭申請廉租住房的條件。將現行“低保”家庭申請廉租住房的條件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以下調整為16平方米以下,保障標準原則上不超過人均建筑面積20平方米。
2.保障范圍由現行“低保”家庭向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家庭延伸。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標準原則上不超過人均建筑面積20平方米。
3.保障對象向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等先進人物延伸。我市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等先進人物中,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標準原則上不超過人均建筑面積25平方米。
四、完善制度,加速推進廉租住房建設步伐
在堅持“發(fā)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原則的基礎上,逐步加大實物配租保障比例,為廣大低收入人群提供居住安全、設施齊全、環(huán)境較好、租金低廉、管理有序的可租賃住房房源。
(一)合理確定建設規(guī)模。根據我市廉租住房工作的實際情況,按照適度開發(fā)、逐步推進的方法,有計劃、按步驟推進我市廉租住房建設步伐,計劃2006年先行開發(fā)建設6萬平方米,到“十一五”結束,我市相繼建成5至6個廉租住房項目,累計25萬平方米。
(二)科學規(guī)劃項目布局。廉租住房項目建設要堅持“統一規(guī)劃、科學布局、戶型合理、方便群眾”的原則,與我市城市建設和住房建設總體規(guī)劃同步統一規(guī)劃;根據低收入人群分布區(qū)域,合理確定建設規(guī)模和項目位置;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積以60平方米的戶型為主,單套住房建筑面積最大不得超過90平方米,戶型設計要力求科學、方便合理。
。ㄈ╈`活采用建設方式。廉租住房項目建設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一是采取政府劃撥土地,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建設單位進行開發(fā)建設;二是采取項目“代建制”的方式進行?蛇x擇幾家有實力、信譽好且能夠通過劃撥方式提供建設用地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代建單位,然后由政府出資并委托其開發(fā)建設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相連的其余土地,可以優(yōu)先安排企業(yè)實施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建設;三是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時,劃定一定比例住房作為廉租住房,并限定戶型標準。中標企業(yè)完成開發(fā)建設后,由政府出資購買。
。ㄋ模﹥(yōu)先保障土地供應。廉租住房項目所需建設用地,由土地部門根據建設項目規(guī)劃給予優(yōu)先供應。
。ㄎ澹⿲嵤└黜梼(yōu)惠政策。新建廉租住房項目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各項優(yōu)惠政策。對政府出資購買的廉租住房免征契稅,免交土地收益金。城鎮(zhèn)廉租住房出租收入,免交土地收益金。
。┣袑嵓訌婍椖抗芾怼A庾》宽椖坑墒辛庾》抗芾磙k公室統一管理,建成后不對外銷售,在滿足我市廉租住房工作需要后,其余部分作為周轉住房,按照市場租金對外出租,主要用于解決大中專畢業(yè)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等人群的臨時性居住問題。以市場租金對外出租所得租金,全額用于廉租住房建設、修繕和發(fā)放租賃住房補貼。
(七)不斷規(guī)范物業(yè)管理。房管部門要根據廉租住房小區(qū)的特點,在推行社會化、專業(yè)化、市場化物業(yè)管理的同時,加強調查研究,逐步探索出符合廉租住房小區(qū)實際的物業(yè)管理的新途徑、新辦法;物價部門應依據廉租住房居住人群的收入水平,制訂適宜的物業(yè)收費標準。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