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賃的條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jīng)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出租商品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屬于違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3)違反規(guī)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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