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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級建造師輔導資料《法規(guī)》:記憶詞條(4)

2012-02-09 08:19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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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安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合同約定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一方應當先履行其債務。但是,在應當履行債務的當事人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債務。此時,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行使其異時履行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yè)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法律結果是中止履行。

  債權人代位權:保障其債權不受損害,以自己的名義代替?zhèn)鶆杖诵惺箓鶛唷?/p>

  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違約責任要件: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只要造成違約的事實,均應承擔違約法律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承擔違約責任形式:繼續(xù)實際履行(價款或者報酬、非金錢債務);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違約責任的免除:不可抗力,責任免除和發(fā)生不可抗力時,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當事人的義務。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發(fā)生在合同訂立生效之后;訂立合同時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非任何一方的過失行為引起的客觀事件。

  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撤銷權消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無權代理的行為人代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越權訂立;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有效的:經過法定代理人追認(1個月內);純獲利益的合同,如贈與合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正當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合同轉讓:依法將合同中的全部權利、部分權利或者合同中的全部義務、部分義務轉讓或轉移給第三人。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從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從屬于主債權的從權利也隨主權利轉讓給受讓人而發(fā)生轉讓,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權仍然可以對抗受讓人。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債權債務轉讓方式:合同轉讓;因企業(yè)的合并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的轉移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合同終止: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合同解除;債務相互抵銷;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其他情形。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合同: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一方依照規(guī)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擔保形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保證: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

  保證人::法人、其他組織、公民。

  不能做保證人:國家機關不得做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而進行的轉貸除外;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做保證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做保證人,但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保證責任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抵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特定財產(主要是不動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禁止抵押的財產: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廠房等建筑抵押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所有權、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以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權等財產作為抵押物時,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質押: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轉移債權人占有,用以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法有權就該動產或權利優(yōu)先得到清償的擔保法律行為。

  質押擔保的當事人:質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出質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質押: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動產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可質押權利: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可轉讓的股份、股票;可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質押的其他權利。

  留置:當事人一方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占有合同中對方的財產,有權留置以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行為。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有留置權。

  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

  留置權的消滅:債權消滅的;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并被債權人接受的。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和擔保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規(guī)定應給付的款額內,向對方預先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廣義的合同:債權合同;物權合同;身份合同;行政合同;勞動合同。我國《合同法》中所稱的合同,是指狹義上的合同。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遵守法律、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成立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合同種類:買賣;供電、水、氣、熱力;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建設工程糾紛處理形式: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和解特點:簡便易行,能經濟、及時地解決糾紛;糾紛的解決依靠當事人的妥協(xié)與讓步,沒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維護合同雙方的友好合作關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和解協(xié)議的執(zhí)行依靠當事人自覺履行。

  調解解決特點:第三者介入作為調解人,調解人的身份沒有限制,但以雙方都信任者為佳;較經濟、較及時地解決糾紛;消除合同當事人的對立情緒,維護雙方的長期合作關系;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調解協(xié)議的執(zhí)行依靠當事人的自覺履行。

責任編輯: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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