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一、房屋租賃的概念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二、商品房屋租賃的條件
出租商品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屬于違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3)違反規(guī)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