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將在2016年10月15、16日進行,考生朋友們正在緊張的備考中,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分享了房估《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1.土地的含義:
土地的地表范圍——該宗土地在地表上的“邊界”所圍合的區(qū)域
土地的地上空間范圍——以飛機的飛行高度為限
土地的地下空間范圍——以人類的能力所及為限
例如,政府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土地,其地表范圍通常是根據標有界址點坐標的平面界址圖或建設用地紅線圖,由土地管理部門或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在地塊各轉點釘樁、埋設混凝土界樁或界石并放線來確認,形狀為封閉多邊形,面積大小依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與測量知識印證)
2.建筑物的含義::
廣義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構筑物,狹義僅指房屋。
房地產估價中一般將建筑物作廣義理解,是指用建筑材料構筑的空間和實體。房屋是指有基礎、墻體、門窗和頂蓋,起著擋風遮雨、保溫隔熱、抵御他人或野獸侵擾等作用,供人們在其內部進行生活和生活活動的建筑空間,如住宅、商店、辦公樓、賓館、廠房、倉庫等。(房屋與構筑物的區(qū)別:房屋有內部空間,構筑物沒有內部空間,或者人們只在其外部活動)。構筑物是指人們一般不直接在里面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工程實體或附屬建筑設施,如煙囪、水塔、圍墻、道路、橋梁等。
3.其他相關定著物的含義(熟悉)
其他相關定著物是指附屬或結合在土地或建筑物上,從而成為土地或建筑物的從物,應隨著土地或建筑物的轉讓而一并轉讓的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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