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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基本制度與政策:保修屋面防水

2013-08-13 16:01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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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書P61開發(fā)商對購買人的保修屋面防水3年,P96則為5年?搞不明白

  【回答】學員hj0318hyc,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開發(fā)商提供的保修期從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計算

  2、開發(fā)商提供的保修期不得低于承當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供的保修期

  3、房地產開發(fā)商提供的最低保修期限有規(guī)定的:比如屋面防水3年,意思是說不管咋樣,不能低于3年,但是可以長于3年

  舉個例子吧:

  如果商品住宅是在2001年1月完工的,施工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期是5年(屋面防水),那么保修期到2005年12月31日結束。

  如果開發(fā)商在2002年1月賣出商品房,那么他提供的保修期限不能低于2005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施工單位都還承諾保修的,開發(fā)商沒道理不認可。

  如果開發(fā)商在2006年1月才賣掉房子,那么他必須提供保修期限要到2008年12月31日, 不得低于3年

  ★問題所屬科目: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責任編輯: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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