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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6 19:4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組織申報“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的通知
有關單位:
根據(j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建科[2007]206號)和《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細則(試行修訂)》(建科綜[2008]61號),我中心開始受理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的申報。請按照《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申報指南》進行申報。
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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