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高或高度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的有哪些?
工程量的計算分不同的工程量單位,比如墻面抹灰以“㎡”為計量單位,窗簾合、窗簾軌、樓梯扶手、欄桿以“m”為計量單位,鋼筋、鋼管、工字鋼以“kg”為計量單位等,具體可看本文的歸納總結。
層高或高度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
1、設計不加以利用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筑屋坡屋頂內(nèi)、場館看臺下的空間。
2、單層建筑物。
3、利用坡屋頂內(nèi)空間時的凈高在1.2m-2.1m的部位。
4、單層建筑物內(nèi)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否則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5、多層建筑物二層及以上樓層(否則按其外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6、多層建筑物屋頂內(nèi)和場館看臺下,凈高在1.2m-2.1m的部位。
7、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否則按其外墻上口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不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
8、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并有圍護結構的;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1/2計算。
9、建筑物的門廳、大廳。
10、建筑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否則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11、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
12、建筑物外有圍 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檐廊(否則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13、建筑物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
14、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否則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
報考指南
大綱 / 教材
25年預計6月發(fā)布
報 名 時 間
預計考前2-3個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10月18、19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3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成績公布后1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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