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共有是指由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物共同享有一個所有權,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民法上的所有分為單獨所有和共有。
共有可以基于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及特定的事實而發(fā)生。共有并不違反一物一權主義。
按份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共有人對同一項財產按照預先確定的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對于共有物存在一定的應有份,此應有份雖是所有權在量上的分割,但其性質、內容和效力則與單獨所有權無異,各人的權利就其應有部分而存在于共有物的全部。
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共有人根據(jù)某種共同關系,對共有物不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其種類包括夫妻共有、家庭共有、遺產未分割前的繼承人的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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