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和送達投標文件:
1.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前,應首先對招標文件進行了解和研究!墩袠送稑朔ā芬(guī)定:“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2.投標文件的送達及其補充、修改和撤回(1)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2)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投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中標項目的分包情況《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投標人根據(jù)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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