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房地產(chǎn)估價師《制度與政策》沖刺復習(14)
7.0.1-7.0.2計算結果差異較大
由于采用了不適宜的估價方法所造成的,可淘汰不適宜的估價方法估算出的結果。
7.0.3求出一個綜合結果可選用下列數(shù)學方法:
1、求簡單算術平均數(shù);
2、求加權算術平均數(shù);
3、其他數(shù)學方法。
7.0.4不可量化的價格影響因素
是指那些難以用數(shù)量衡量的房地產(chǎn)價格影響因素,例如采用市場比較法時,交易行為中有利害關系人之間的交易,急于出售或急于購買情況下的交易等,即為不可量化的價格影響因素。采用其他估價方法,也存在類似的不可量化的價格影響因素,從而影響估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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