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注冊指南
2011年度全國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于6月25日至26日(安徽為4月16日-17日)舉行,考試完后相信大家對注冊存有疑問,為幫助廣大考生朋友順利完成考后資格證書注冊事宜,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特對注冊資料進行小歸類,希望給大家的工作和學習帶來幫助! 如有疑問請進入論壇>> |
·注冊周期:注冊證書與執(zhí)業(yè)印章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資格證書簽發(fā)之日起3年內(nèi)提出申請 | ||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初始注冊期滿 | ||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初始注冊期滿 | ||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增加專業(yè)考試合格后 | ||
·不予注冊條件: ?。ㄒ唬┎痪哂型耆袷滦袨槟芰Φ模?/p> ?。ǘ┥暾堅趦蓚€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 ||
·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注銷申請表》; 2.注冊證書原件及執(zhí)業(yè)印章;……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機關依據(jù)職權或者根據(jù)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注冊建造師的注冊: ?。ㄒ唬┳詸C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ǘ┏椒ǘ殭嘧鞒鰷视枳栽S可的;…… | ||
·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 ||
·受理材料: 1.《二級注冊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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