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部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核準的2008年度第十二批、第二十三批、第二十四批造價工程師跨省變更注冊人員的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請各單位持“介紹信”或“申請材料接收憑證”自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領證手續(xù);辦理刻章手續(xù)另見有關“通知”。
領證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領證地點:小木橋路683號1樓技術服務中心。
上海市建筑建材業(yè)受理服務中心
二ΟΟ八年十月八日
責任編輯:mal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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