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過以后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可以從事房地產估價(含土地估價業(yè)務)。房地產估價師如何注銷注冊?
1、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 ||
承諾辦結時限 | 15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15個工作日 |
是否收費 | 否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次 |
咨詢方式 | 電話咨詢:010-58933066 |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電話咨詢:010-58934081 |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
辦理地點 | 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主樓530房間 |
2、辦理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填寫樣本 | 來源渠道 | 紙質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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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注銷注冊申請表》原件的掃描件 | 申請人自備 | 0份 | 必要 | |
身份證件原件的掃描件 | 申請人自備 | 0份 | 必要 | |
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原件的掃描件 | 申請人自備 | 0份 | 必要 | |
解聘證明、死亡證明、法院的判決書或有關單位提請注銷報告的掃描件 | 無 | 申請人自備 | 0份 | 必要 |
3、受理條件
根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guī)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銷注冊的條件為: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未被其他房地產估價機構聘用的; (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xù)注冊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九)受到刑事處罰的;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4、收費標準
不收費
5、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84項: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審批。實施機關:人事部、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