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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通知

2013-09-13 15:23    【  【打印】【我要糾錯】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

  依法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是土地執(zhí)法監(jiān)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之一。土地違法行為能否得到及時、有效地制止和查處,是一項事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能否得到全面實施,土地管理秩序能否實現(xiàn)根本好轉的全局性的工作。但是,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地方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的工作仍存在不少問題,一些地方違法案件久拖不決,土地違法行為不能得到及時處理,人民群眾對此十分不滿,既影響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也損害了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形象。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進一步加強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現(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中央人口、資源、環(huán)境工作座談會精神,堅決貫徹江澤民總書記、朱?基總理和溫家寶副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依法查處各類土地違法行為。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要重視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注意要為土地執(zhí)法監(jiān)察機構和人員辦案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認真解決案件查處中的具體問題。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都要直接立案查處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從1999年起,把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案和案件查處率、結案率列為考核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土地主管工作的重要指標。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群眾舉報、執(zhí)法檢查、信息員通報、動態(tài)監(jiān)測、媒體披露、上級交辦、部門移送等途徑,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止土地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當前要重點查處重點建設項目未批先用和政府非法批準用地,特別是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中發(fā)〔1997〕11號)下發(fā)和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后發(fā)生的重大違法案件。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重點查處鄉(xiāng)(鎮(zhèn))、村干部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案件。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都要加大對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的查處力度。

  三、凡經(jīng)查實的土地違法案件,必須依法嚴肅處理,不得以罰款代替其他行政處罰,不得通過罰款將非法變成合法,使違法者得到好處。對造成違法的直接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向處理機關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涉嫌犯罪的,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堅決追究嚴重違法者的刑事責任。

  四、實行案件查處逐級報告、備案制度。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部要求派人直接查處的土地違法案件,要在限定時間內將調查結果、處理意見報送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同時,對自己決定立案查處的土地違法案件,應分別在立案后一周內、結案后兩周內向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備案。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正在查處和近期結案的案件,在6月底前匯總上報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備案。

  五、上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對查處案件不力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改進;對上級交辦案件敷衍塞責、拖著不辦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同時,對那些亂批濫占土地問題嚴重且長期得不到糾正的地區(qū),要停止辦理用地審批。

  六、在堅持做好正面宣傳為主的前提下,選擇一些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擴大宣傳教育面。1999年“6.25”前和年底前,各地都應選擇一些在當?shù)赜兄卮笥绊懙陌讣,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同時,通過內部發(fā)文,及時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和典型案件。

國土資源部

責任編輯:莫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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