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工程師復習資料:【消防場所管理】
【消防場所管理】
第十八條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tǒng)一管理。
第十九條 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nèi),并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nèi)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2014年·單選題】根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下列場所不得與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地點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nèi)的是( )。
A.供銷社
B.建材超市
C.員工宿舍
D.貨物倉庫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火災預防的規(guī)定。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nèi)。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左右
大綱 / 教材
6月左右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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