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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報告主體知識點

2020-09-09 14:17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事故報告主體

要做到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必須明確法定的事故報告主體(義務人)。事故報告主體不履行法定報告義務,將受到法律追究?!稐l例》明確的負有事故報告義務的主體主要有5種:

1.事故發(fā)生單位現(xiàn)場人員。

2.事故單位負責人。

3.有關政府職能部門。

4.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5.其他報告義務人。

報考指南

安全工程師_報考指南
  • 報 名 時 間

    6月左右

  • 大綱 / 教材

    6月左右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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