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咨詢工程師考試高頻考點:傷亡事故與職業(yè)病統(tǒng)計報告和處理制度
距離2022年咨詢工程師考試還有39天,大家能真正用來學習的時間已不多了,這個階段就是需要大家抓住一切可能,把那些容易到手的分一定要拿到手。所以為了能更好地幫助大家備考網(wǎng)校老師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咨詢工程師考試的高頻知識點,一定要記得收藏哦!
傷亡事故與職業(yè)病統(tǒng)計報告和處理制度是我國職業(yè)健康安全的一項重要制度?!渡a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第三條規(guī)定,根據(jù)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情形/判別 | 死亡 | 重傷 | 直接經濟損失 | 報告(報告事故) | 調查組(事故調查報告) | 事故調查報告批復 | ||
特別重大事故 | ≥30 | ≥100 | ≥1億 | 現(xiàn)場有關人員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① | 單位負責人1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 國務院 | 自行組織調查或委托有關部門組織調查 | 30日內③ |
重大事故 | ≥10 | ≥50 | ≥5000萬元 | 省級人民政府 | 15日內 | |||
較大事故 | ≥3 | ≥10 | ≥1000萬元 | 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 | ||||
一般事故 | <3 | <10 | ≥100萬元 | 縣級人民政府② | ||||
①緊急時可直接報告有關部門; ②無傷亡時,可委托事故發(fā)生單位; ③特殊情況最長可延長30日。 |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報告事故和事故調查報告的內容需重點掌握,可對比記憶。
報告事故 | 事故調查報告 |
①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 ①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
②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 ②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 | ③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shù)(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shù))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 ④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考試將近,各位學員一定要加油備考,小編預祝大家2022年咨詢工程師考試能順利上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