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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8 11:54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師采購專業(yè)實務知識點
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及職責
按照《招標投標法》第13條規(guī)定,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yè)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依法設立是指招標代理機構設立的目的和宗旨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組織機構、設立方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規(guī)定審核和登記程序辦理成立手續(xù)。招標代理機構作為社會中介組織,其服務宗旨是為招標人提供代理服務,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否則,就會形成政企不分,會對其他代理機構構成不公平待遇。
招標代理機構職責,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業(yè)務中的工作任務和所承擔責任。《招標投標法》第15條規(guī)定,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并遵守關于招標人的規(guī)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guī)定,招標代理機構在其資格許可和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業(yè)務,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關于招標人的規(guī)定。據(jù)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進一步規(guī)定,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在其資格等級范圍內承擔下列招標事宜:
(1)擬訂招標方案
(2)編制和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
(3)組織審查投標人資格
(4)編制標底、工程量清單和最高投標限價
(5)組織投標人踏勘現(xiàn)場
(6)接受投標,組織開標、評標,協(xié)助招標人定標
(7)草擬合同
(8)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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