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7 16:3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5年廣東招標師考實行考后資格復核
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復核材料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現(xiàn)場提交復核材料。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有關提交復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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