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知識點:材料和工程設備價格的調整
【學員問題】材料和工程設備價格如何調整?
【解答】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價款調整,按照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根據發(fā)承包雙方約定的風險范圍,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調整。
1、如果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單價,工程施工期問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2、如果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單價,工程施工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或材料單價漲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3、如果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工程施工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4、承包人應當在采購材料前將采購數量和新的材料單價報發(fā)包人核對,確認用于本合同工程時,發(fā)包人應當確認采購材料的數量和單價。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確認資料后3個工作日不予答復的,視為已經認可,作為調整合同價款的依據。如果承包人未報經發(fā)包人核對即自行采購材料,再報發(fā)包人確認調整合同價款的,如發(fā)包人不同意,則不作調整。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