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將于10月26、27日舉行,在考試之前建設(shè)工程教育網(wǎng)小編將持續(xù)為考生更新造價工程師考試知識點。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希望能通過這種日積月累的學習,幫助大家熟練掌握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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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違約金;定金?!咎崾尽慨斒氯思燃s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ǘ┖贤瑺幾h的解決
和解、調(diào)解、仲裁或者訴訟?!咎崾尽恐俨貌脹Q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具有書面的仲裁協(xié)議?!咎崾尽拷ㄔO(shè)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適用不動產(chǎn)所在地的專屬管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