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問】第262、263頁發(fā)包人的工期延誤。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發(fā)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fā)包人延長工期和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工列7條。我的問題是:應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提供圖紙延誤。如果承包方在此期間沒有實質性的工作內容,比如只有窩工的情況下,所計算的窩工費是否計算利潤?請老師解答。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按照計控教材中的內容,應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提供圖紙延誤等,造成的窩工也是應該補償利潤的。
計控教材是09年新編寫的,這個內容屬于09版教材的新規(guī)定。但是在做案例分析的題目時,應該按照案例教材的解題方法來計算,窩工不計算利潤。
★問題所屬科目: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計價
責任編輯:花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