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點:著火方式
2020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備考已開始,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3個科目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是《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礎,所以建議大家先從《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開始復習!接下來,建設工程教育網小編為大家分享知識點“著火方式”,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著火方式
1.點燃
2.自燃——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火花、火焰等引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fā)熱并蓄熱所產生的自然燃燒,稱為自燃。即物質在無外界引火源條件下,由于其本身內部所發(fā)生的生物、物理或化學變化而產生熱量并積蓄,使溫度不斷上升,自然燃燒起來的現(xiàn)象。自燃點是指可燃物發(fā)生自燃的最低溫度。
(1)化學自燃
例如火柴受摩擦而著火;炸藥受撞擊而爆炸;金屬鈉在空氣中自燃;煤因堆積過高而自燃等。
(2)熱自燃
如果將可燃物和氧化劑的混合物預先均勻地加熱,隨著溫度的升高,當混合物加熱到某一溫度時便會自動著火(這時著火發(fā)生在混合物的整個容積中),這種著火方式習慣上稱為熱自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