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279號令即《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是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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