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0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7日至21日
文件摘要 | |||
報名時間: | 6月7日至21日 | 交費時間: | 6月27日前 |
報名方式: | 網上報名 | 準 考 證: | 2010年9月6日-9月12日 |
確認時間: | 6月21日至6月24日 | 考試時間: | 9月11日—9月12日 |
關于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泰各單位 :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0]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1、12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11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9月12日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yè))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各縣市區(qū)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二、報名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4年。
?。ǘ┤〉霉こ填惢蚬こ探洕悓I(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1年。
?。ㄎ澹┤〉霉こ填惢蚬こ探洕惒┦繉W位,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1年。
?。┓弦陨嫌嘘P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工作年限,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三、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按照魯價費發(fā)[2007]256號文件執(zhí)行,即:綜合知識(《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專業(yè)知識(《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75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fā)[2003]25號文件執(zhí)行。
四、報名方式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考生可登陸泰安人事考試網(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忌鷳凑站W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ǘ﹩挝簧w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ㄈW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ㄋ模┓喜糠挚颇棵庠嚄l件或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的,須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ㄎ澹﹩挝怀鼍叩膹氖孪嚓P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1份。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7日至6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F(xiàn)場確認時間:6月21日至6月24日。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6月27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考前一周(2010年9月6日-9月12日),考生自行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不再另行通知。
市直單位考生請到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場確認(地址:東岳大街143-6號,泰安市人才市場南四樓404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8298459,6263396)
縣市區(qū)考生由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建設局)共同進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6月24日。具體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自行安排。
五、其他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yè),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題號和有效區(qū)域內作答,超出區(qū)域作答無效。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六、特別聲明:(1)對以往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 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0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2)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影響考試責任自負。(3)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專業(yè)、級別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或者在考試時,由于答題卡上填涂的考試科目等項目不一致而導致考試成績出現(xiàn)問題的,后果自負。(4)考生要于考前一周(9月6日—9月12日)下載準考證,屆時不下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