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市直有關單位人事科: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成績?yōu)闈L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二、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6月19、20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9日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20日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shù)計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考生可在2月25日-3月16日登陸聊城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lcks.com.cn)進行報名,請考生根據(jù)網(wǎng)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3月9日-3月17日到聊城市行政服務大廳二樓人事局窗口辦理審核、確認、繳費手續(xù)。聯(lián)系電話:0635-8902620.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2]116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shù)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六、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0年6月14日至20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收費暫按魯價費發(fā)[2004]56號文件,每人每科62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fā)[2003]25號文件執(zhí)行。
八、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書,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出版,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請將以下有關信息告知考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
單位:中國農業(yè)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郵政編碼:100026
聯(lián)系人:姚佳
電話:(010)59194907
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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