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復習資料: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1、申請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有關部門證明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
?。?)書面租賃合同
?。?)《房屋所有權證書》
?。?)當事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4)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托人授權出租的書面證明。
2、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包括著審查的含義。房屋租賃審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允許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規(guī)允許出租的房屋:
(3)審查租賃行為是否符合國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租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