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產(chǎn)估價師 掃碼并回復房地產(chǎn)估價師進群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房地產(chǎn)估價師 > 備考資料 > 復習資料 > 正文

2012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稅收政策

2012-08-13 09:56  來源: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5年新課已上線 開啟備考之旅吧

  稅收政策

  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免個人所得稅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稅所得中扣除

  個人實際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免稅-免營業(yè)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管理中心發(fā)放個人貸款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yè)稅

  管理中心公積金資金運作的利息收入,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

  管理中心對公積金收支業(yè)務核算原則

  一般采用權責發(fā)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用途

  用于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充資金

責任編輯:瑪門

閱讀排行

更多
房估資料免費領取

免費視頻

更多

免費題庫

更多

免費資料下載排行

更多
網(wǎng)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