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正版考試用書增值服務第二次(四)
1Z304017 掌握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撤銷和終止
一、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二、合同的變更
?。ㄒ唬┖贤淖兏毥?jīng)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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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贤兏鼉?nèi)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
重點解析:
注意對合同變更的內(nèi)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任何一方無權要求對方履行約定不明確的變更內(nèi)容。
三、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重點解析:
重點掌握合同權利的轉讓范圍與抗辯權,注意不管是合同權利還是合同義務的轉讓都要經(jīng)對方同意。
四、可撤銷合同
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通過有撤銷權的機構行使撤銷權,使已經(jīng)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無效的合同。
?。ㄒ唬┛沙蜂N合同的種類
《合同法》規(guī)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重點解析:
1、對于上面這些構成可撤銷合同的條件需要牢牢掌握,特別要和無效合同的五種情形對比記憶。
2、注意請求的對象既可以是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仲裁機構。
3、注意行使撤銷權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行使,并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
4、注意此處的撤銷權是指對合同效力的撤銷。
五、合同的終止
合同的終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備法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情形,合同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債權人不再享有合同的權利,債務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的義務。
重點解析:
1、不同情形下解除合同的后果要牢牢掌握。
2、理解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qū)別,其不同在于: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當條件具備時,解除權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權;約定解除則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單方行為不能導致合同的解除。
1Z304018 掌握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三、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
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主要有: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或定金等。
《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重點解析:
1、應該準確掌握這三大類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2、對于《合同法》第110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要求履行。”這些可以不繼續(xù)履行的特殊情形要重點掌握。
3、注意繼續(xù)履行可以與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并用,但不能與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ǘ┻`約金和定金
《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重點解析:
注意表述細節(jié):“低于”的可予以“增加”;而只有“過分高于”的才可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合同法第115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重點解析:
1、定金是合同擔保的形式之一,我們在《擔保法》中還會學到,在這里只要掌握住合同法第115條的規(guī)定即可。
2、應當注意定金條款和違約金條款只能選擇適用,這個知識點比較容易以案例的形式出現(xiàn)。
3、應注意,任何一方當事人如果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收受定金的一方應當將定金返還給交付定金的一方。
1Z304019 了解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與法律地位
重點解析:
1、 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組成部分: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
2、 理解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具有引導性、參考性,并無法律強制性。
1Z304020 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制度
1Z304021 掌握勞動合同訂立的規(guī)定
四、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ㄒ唬┙趧雨P系即應訂立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秳趧雍贤ā芬?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yè)的或者同行業(yè)的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重點解析:
1、注意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掌握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時,如何確定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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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1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重點解析:
注意用詞不滿、不得超過、不得低于及相關數(shù)據(jù)。
五、集體合同
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xié)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1Z304022 掌握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
重點解析:注意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
1、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nèi)進行。
2、必須堅持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即須經(jīng)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
3、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4、勞動合同的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解除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行為,可分為協(xié)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情況。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出現(xiàn)法定情形以及當事人約定的情形而導致勞動合同的效力消滅,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重點解析:
1、掌握各方可以解除及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
2、注意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的賠償金為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2倍。
3、充分理解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
4、掌握支付經(jīng)濟性補償?shù)臈l件、經(jīng)濟性補償標準及相關數(shù)據(jù)。
1Z304023 掌握合法用工方式與違法用工模式的規(guī)定
一、“包工頭”用工模式
“包工頭”作為自然人的民事主體,一方面為解決農(nóng)村富余勞動力就業(yè)提供了一個渠道,另一方面也往往扮演了損害農(nóng)民工利益的重要角色,在建設領域和勞動領域產(chǎn)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2005年8月“包工頭”承攬分包業(yè)務基本被禁止。
二、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力派遣、勞動派遣或人才租賃),是指依法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依據(jù)與接受勞務派遣單位(即實際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將勞動者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由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費用,實際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條件并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支付用工費用的新型用工方式。
重點解析:
1、掌握勞務派遣的特征:勞動者的聘用與使用分離。
2、理解成立勞務派遣單位的條件及其適用范圍。
3、理解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區(qū)別及各自包含的內(nèi)容。
4、熟悉被派遣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如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5、熟悉用人單位的義務。
1Z304024 掌握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
三、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
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chǎn)和使用。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重點解析:
重點掌握3個必須,一個必要和一個定期。
四、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一)女職工的特殊保護
《勞動法》規(guī)定,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guī)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jīng)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yè)和國家規(guī)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chǎn)假。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重點解析:
1、注意哪些屬于絕對禁止安排的勞動,哪些是在特定時間內(nèi)不得安排的勞動。
2、要分清不同特定時間內(nèi)的不同保護要求。
3、對于幾個重要的期限也應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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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guī)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guī)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用人單位應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重點解析:
1、注意未成年工和童工不是一個法律概念。
2、注意掌握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的三類勞動,其中“有毒有害”并不在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的勞動種類當中。
五、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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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此外,《建筑法》還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重點解析:
1、了解工傷保險費率的確定。
2、注意哪些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哪些是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
3、先行支付規(guī)定應當注意掌握。
1Z304025 掌握勞動爭議的解決
1Z304026 掌握工傷處理的規(guī)定
一、工傷認定
重點解析:
1、注意“認定為工傷”與“視同工傷”為兩個不同的概念,各自包含的范圍應重點掌握。
2、注意工傷認定申請的時效為1年。
三、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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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解析:
掌握不同等級因工致殘的職工應享受的待遇。
1Z304027 掌握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重點解析:掌握不同原因導致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相關數(shù)據(jù)。
1Z304030 相關合同
1Z304031 熟悉承攬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規(guī)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承攬人發(fā)現(xiàn)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通知定作人后,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定作人應當賠償損失。
重點解析:
1、注意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
2、定作人承擔賠償損失的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二是定作人怠于答復。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特別是在答題時,一定要注意是否有第二個條件。
1Z304032 熟悉買賣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shù)額支付價款。對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也不能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nèi)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
重點解析:
這里需要引起我們高度注意。這里的內(nèi)容可以包括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nèi)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這部分我們應該注意:
1、這里指的是執(zhí)行政府定價的商品,而不是普通的商品。
2、這里指的是當事人都沒有違約的情況。
3、最終計價是按照交付商品時的價格執(zhí)行,而不是簽訂合同時的價格執(zhí)行。
第二部分是“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這部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
1、這里指的是執(zhí)行政府定價的商品,而不是普通的商品。
2、這里指的是當事人有一方違約的情況。
3、這里談到了四種情況,這四種情況可以總結成一句話:適用的價格應不利于違約方。記住這一句話,就很容易掌握這部分內(nèi)容了。
1Z304033 熟悉借款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規(guī)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重點解析:
1.注意借款合同不一定采用書面形式,可以靈活約定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
3.注意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法定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且不允許復利。
1Z304034 熟悉租賃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1Z304035 熟悉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規(guī)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重點解析:
1、注意融資租賃合同與租賃合同的區(qū)別。融資租賃合同的主體是三方而租賃合同只有兩個主體。
2、掌握融資租賃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涉及出租人、出賣人與承租人三方主體。
3、注意承租人破產(chǎn)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chǎn)財產(chǎn)。
1Z304036 熟悉運輸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規(guī)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運輸合同可分為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鑒于建造師的執(zhí)業(yè)特點,這里僅介紹貨運合同。
重點解析:
1、注意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特殊性:貨運合同的收貨人和托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不是同一人。在第三人為收貨人的情況下,收貨人雖不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但卻是合同的利害關系人。
2、理解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lián)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fā)生在某一運輸區(qū)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qū)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3、理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1Z304037 熟悉倉儲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規(guī)定,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重點解析:
1、注意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qū)別: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不以倉儲物是否交付為要件。這是區(qū)別于保管合同的顯著特征;倉儲合同保管的對象必須是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不能作為倉儲合同的保管對象。這是區(qū)別于保管合同的又一顯著特征。
2、注意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1Z304038 熟悉委托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規(guī)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shù)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重點解析:
1、正確理解委托合同的目的,其目的是為他人處理或管理事務。
2、注意委托合同與民事代理和行紀合同的區(qū)別。民事代理委托的只能是法律行為,行紀合同委托的僅是商事貿(mào)易行為,而委托合同的委托的事務既可以是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