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價格法
1997年12月29日通過,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1、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產品和無形資產的價格。
服務價格:是指各類有償服務的價格。
市場調節(jié)價: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政府指導價: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guī)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政府定價:指由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制定的價格。
2、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jù)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
五、土地管理法
1、土地的所有權
2、土地的使用權確認使用權的各級部門
3、土地分類
4、土地使用規(guī)劃土地的使用原則
5、建設用地的取得方式
6、土地使用權的收回土地出讓:是指國家行使國有土地所有者的權利,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為此支付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額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后,有權取得該土地在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利,并可以將該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前提下轉讓出租或抵押。
土地劃撥:是國家在符合土地劃撥條件的前提下,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無須為此支付土地出讓金,但該土地只限于土地使用者自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