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七章(5)
19. 房屋登記收費
房屋登記費的性質
屬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應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
計費方式和標準
房屋登記費各申請人收取,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
住房每件80
農民宅基地建房,不收取登記費,只收10元工本費
非住房每件550元
經濟適用住房減半
房屋查封登記、注銷登記和因登記機關錯誤造成的更正登記,不收登記費
房屋登記費中包含權屬證書費
多增加一本權屬證書,加10元
補領證時只收權屬證書費
20. 房屋權屬登記查詢范圍
一般原則
登記信息查詢采取“分層次查詢”的原則,區(qū)分不同的人群,對不同的登記信息規(guī)定了不同的查詢范圍
可以公開查詢的信息
房屋自然狀況
房屋權利狀況
限制查詢的信息-原始憑證(6條)
房屋權利人或委托人可以查詢該房屋權利有關的原始登記憑證
房屋繼承人、受贈人、受遺贈人可以查詢與該房屋有關的原始登記憑證
國家安全機關、司法檢查機關、紀檢部門和證券監(jiān)管部門可以查詢與案件直接相關的原始憑證
公證機構和仲裁機構可以查與公證仲裁事項直接相關的原始憑證
仲裁事項、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可以查詢與事項和案件直接相關的原始憑證
涉及國家安全、軍事等需要保密的信息,在安全機關、軍事機關同意的范圍內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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