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8 16:5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9.3.4 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保護其權利時,法律規(guī)定消滅其勝訴權的制度。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 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民法通則》第139條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民法通則》第140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9.4 工程建設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
9.4.1 與工程建設有關法律
1)法律
2)行政法規(guī)
3)部門規(guī)章
9.4.2 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融資管理
A.政策法規(guī)介紹
B.項目投融資管理
。1)項目審批與核準
(2)項目備案
。3)融資方式
9.4.3 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制度,是指由國家授權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筑工程施工前,依建設單位申請,對該項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開工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工程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允許建設單位開工建設的制度。
我國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制度,一方面,有利于確保建筑工程在開工前符合法定條件,進而為其開工后順利實施奠定基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全面掌握建筑工程的基本情況,依法及時有效地實施監(jiān)督和指導,保證建筑活動依法進行。
X.施工許可的主體
《建筑法》第7條規(guī)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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