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08:3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陜西省發(fā)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信委(經信委、工信廳、經貿委、經委)、物價局,吉林省、江西省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神華集團公司、國家開發(fā)投資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做好有序用電工作,我委制定了《有序用電管理辦法》,現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附件:有序用電管理辦法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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