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和駐青各有關單位人事(政工、組織)處: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1〕3號)要求,現(xiàn)將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予以公布并就證書辦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經濟 | 100 | 60 |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30 | 78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130 | 78 | |
專業(yè)工程 管理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均為160 | 均為96 |
公路工程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礦業(yè)工程 | |||
機電工程 |
二、成績查詢
三、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時間:2011年4月20日-5月20日(節(jié)假日除外).
各部門請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有關材料到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青島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三樓大廳)辦理資格證書。證書統(tǒng)一辦理前三天,請將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傳真或發(fā)郵件至考試中心,傳真電話:82657691,郵箱地址:qdks@sdrs.gov.cn.
證書辦理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員2010年度的準考證,無準考證的須提交身份證原件;(2)與準考證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兩寸照片各一張;(3)填寫《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2)和《2010年度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3)。
附件2、3可直接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相關下載”欄目下載打印使用,并加蓋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報送考試中心,同時領取資格證書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