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4 09:45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ETABS中通過設置質量源以獲得結構計算地震響應的基本質量信息。質量源的選項中給出了實際工程中質量定義足夠多的靈活選擇,給出了質量源的三種定義方式:
1)來自自重及指定的質量
這是默認的質量源選項。采用這種方法時,所有外加的荷載不會轉換為結構質量。此時,結構的質量由結構的構件體積乘以構件材料的密度(材料屬性數據對話框中的密度一項)。利用這一選項,不能直接滿足中國規(guī)范要求的重力荷載代表值要求。
2)來自荷載
此方法定義的質量來源于荷載,可以在此處抗震規(guī)范的重力荷載代表值組合方式,然后將其按比例轉化為質量信息。按抗震規(guī)范第5.1.3條的規(guī)定,自重、附加恒荷載的系數為1.0,活荷載的系數是0.5。結構的質量等于組合后求得的荷載除以重力加速度g.注意,此方法的概念是將荷載轉化為質量。所以它的準確度是基于參與荷載的準確度,如果施加的荷載有誤,則通過這種方法求得的結構質量也是錯誤的。
3)來自自重及指定的質量和荷載
此方法計算的質量是按第一、二種方法求得的質量之和。在實際工程中采用此方法時,為了構建中國規(guī)范要求的重力荷載代表值,在定義荷載的質量乘數一欄中的一般只需要定義可變荷載的質量乘數,質量乘數值為抗震規(guī)范表5.1.3中的組合系數,而不應包括恒荷載。如果用戶使用此方法時在定義荷載的質量乘數一欄指定了恒荷載,結構自身的質量將被計算兩遍而出現(xiàn)錯誤。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