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3 14:3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沿小區(qū)周界應設置實體防護設施(圍欄、圍墻等)或周界電子防護系統。
2.實體防護設施沿小區(qū)周界封閉設置,高度不應低于1.8m。圍欄的豎桿間距不應大于15cm.圍欄1m以下不應有橫撐。
3.周界電子防護系統沿小區(qū)周界封閉設置(小區(qū)出入口除外),應能在監(jiān)控中心通過電子地圖或模擬地形圖顯示周界報警的具體位置,應有聲、光指示,應具備防拆和斷路報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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