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16:02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負責勞務、分包工程的項目部管理人員必須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甲、乙雙方責任及事項更要仔細閱讀。凡分包合同中注明由項目部提供的內容,項目各部門務必提供解決。
2、項目部與各勞務、分包單位之間,凡與合同主要條款有關的信息傳遞均以書面形式進行。
3、項目部工程、技術、等部門收到勞務、分包單位與合同有重大關系的函件,須立即將原件交資料室存檔,由資料室將復印件送經理室,并發(fā)往相關部門。
4、嚴禁項目部人員將簽認資料直接交與施工隊。
5、嚴禁項目部人員簽認與施工日志不符的一切資料。
6、工程完畢,督促場地清理干凈是施工員應盡的首要職責,任何工完場不清導致外來檢查發(fā)生的突擊清理工作及發(fā)生費用由施工員負責分攤(分攤給在該工作區(qū)域內施工的水電、土建等各工種責任隊)項目部不額外增加任何費用。
7、施工員對責任區(qū)域內的材料浪費行為視而不見或未做出書面警告及罰款的,屬嚴重失職行為,由項目經理給予最嚴重的懲罰。
8、各分包單位如需使用本項目部的人工、材料及中小型機械和施工機具時,由分包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項目經理簽字后轉發(fā)項目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并填寫附有使用時間和數量的單據一式三份,分包單位、項目經理、項目部勞資室各執(zhí)一份,作為結算的依據。
9、各分包單位使用項目部的人工時,普工按凈工作時間8小時為一個勞動工日,單價40元/工日計算,技術工種按60元/8小時計算。
10、凡項目部人員未按上述規(guī)定向分包單位提供人力、材料、機具者,由經辦人員承擔一切責任,并處以200元以上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調離本項目部,送公司紀檢部門處理。
11、我方對(甲方)業(yè)主的分包單位在工程上要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發(fā)現質量問題要積極向甲方反映。
12、對分包單位進出入場地要提供方便和服務,進貨出料的單據要及時簽字,不拖延。
13、對分包單位的竣工資料要積極收集和整理,以免資料不全影響交工。
14、處罰規(guī)定
(1)上報的已完工程部位不真實、不準確。罰施工責任人10元/項。
(2)臨時用工不按時上報。罰施工責任人20元。
(3)上報零用工數與實際不符。罰施工責任人20元。
(4)一次用工超過5個者,事先無勞資室簽字認可,事后上報者將不予結算,同時罰施工責任人20元。情節(jié)性質嚴重者,調離本項目部。
(5)簽認定額外用工與定額用工重復,罰施工責任人20元。
(6)簽出的零用工與施工日志不一致的。罰施工責任人20元。
(7)零用工任務單內容不真實。罰施工責任人20元。
(8)工完場不清,由別隊代替施工者,按實際發(fā)生金額的200%處罰責任隊,由分管人員出書面通知,并送交勞資室一份。未出者罰直接責任人50元,相關責任人30元,間接責任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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