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5 14:40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筑工程項目承包管理:轉包
建筑工程轉包是指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約定的義務,將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倒手轉讓給他人,不對工程承擔技術、質量、經濟等法律責任的行為。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轉給其他承包單位,往往是以牟利為主要目的。但是以贏利為目的并不是構成轉包行為的要件。我國《建筑法》中規(guī)定:轉包往往建立在發(fā)包人對承包人工作能力的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特別是采用招標投標方式制定的合同,發(fā)包方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一系列嚴格程序后,擇優(yōu)選定中標人作為承包人,與其訂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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