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站布置情況
(1)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的站臺形式可采用島式、側式和島側混合的形式,通常地鐵車站多采用島式車站。
(2)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臺的最小寬度應滿足相應的規(guī)定。
(3)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一般由站廳、站臺廳、行車道、出人口、通道或天橋、通風道以及設備、管理用房等部分組成。
(4)車站形式必須滿足客流需求、乘候安全、疏導迅速、環(huán)境舒適、布置緊湊,便于管理的基本要求。
(5)車站的樓梯、檢票口、出人口通道三者的通過能力應滿足超高峰小時設計客流的需要,并應滿足在發(fā)生事故災害時,能在6 min內將一列車乘客、站臺上候車人員及車站工作人員全部撤離站臺的要求。應確保下車乘客到就近通道或樓梯口的最大距離不超過50 m。
(6)站廳布置應滿足功能分區(qū),避免進、出站及換乘人流路線之間的相互交叉干擾。
(7)車站設備用房包括供電、通風、通信、信號、給水排水、防災、電視監(jiān)控等系統(tǒng)用房,其面積和要求應按各專業(yè)的工藝布置確定。
(8)車站的管理用房及生活設施包括:車控室、站長室、交接班室(兼會議、餐室)、票務室、站務室、警務室、更衣室、衛(wèi)生問等。
(9)車站出入口的數(shù)量,應根據(jù)客運需要與疏散要求設置,淺埋車站不宜少于四個出入口。當分期修建時,初期不得少于2個。
(10)車站內部建筑裝修應實用、安全。采用防火、防潮、防腐、無污染、易清潔的材料,站內地面應選用耐磨、防滑的材料。
(11)市軌道交通車站結構形式分為矩形、圓形及馬蹄形三大類。
(12)當有幾條城市軌道交通線路交匯時,上、下層車站之間應設置人員通行的聯(lián)絡通道,有條件的應設置相應的電動扶梯便于人員的乘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