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申請成績查分
1、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以憑成績核查申請表(可在本地人事考試網本網站下載)、準考證、身份證,向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復查成績。
2、復查試卷的內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
3、復查時間: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0天內(公務員考試應在3天內)向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復查試卷,對具體復查截止時間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本地人事考試網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試成績時予以公布。
4、對同一考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其復查工作原則上只受理一次。
5、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將復查信息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如實準確將復查結果反饋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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