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級建造師備考法規(guī)知識點: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202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大家準備的怎么樣了?法規(guī)備考高頻考點你學會了嗎?這些知識點很重要,快和小編一起來學習吧!
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1.違約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1)違約責任的產(chǎn)生是以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為條件
(2)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
(3)違約責任主要具有補償性,旨在彌補非違約方的損失
(4)違約責任可由當事人約定,但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將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
(5)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
2.違約責任應具備的條件(嚴格責任原則)
(1)合同當事人發(fā)生了違約行為
(2)非違約方只需證明違約方的行為不符合合同約定,便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而不需要證明其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
(3)違約方若想免于承擔違約責任,必須舉證證明存在法定的或約定的免責事由
3.違約責任的種類
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或定金等。
4.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時的處理
(1)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2)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5.違約責任的免除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的通知責任)
唯一的法定免責事由:不可抗力
6.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質(zhì)與作用
(1)示范文本的組成(三部分)
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
(2)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
·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導性、參考性,無法律強制性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與當事人是否采用示范文本無直接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