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生關注:《民法典》規(guī)定之頭頂上的安全
摘要:隨著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從婚姻家庭到住房財產,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幫你安排得明明白白!婚姻冷靜期、物業(yè)講武德、高工拋物要補償、房東賣房要賠償……二級建造師考生不禁要問,如果工程施工出現(xiàn)建筑物、構筑物倒塌傷人,責任該如何劃分呢?
頭頂上的安全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不僅是一部基礎性法律,也是與人民生活聯(lián)系最為緊密的一部法律。
隨著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從婚姻家庭到住房財產,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幫你安排得明明白白!婚姻冷靜期、物業(yè)講武德、高工拋物要補償、房東賣房要賠償……
人在馬路走,禍從天上來。這“頭頂上的安全”就得到了關注。《民法典》對高空拋物墜物規(guī)則作了進一步的完善。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公安等機關依法調查,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jīng)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才適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shù)囊?guī)定。
說到這里,我們不難想到如果工程施工出現(xiàn)建筑物、構筑物倒塌傷人,責任該如何劃分呢?
《民法典》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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