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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2015年一級建造師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2016-01-20 11:07  來源:東莞市人事考試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廣大考生:

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2月29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將參照考試卷面成績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審核。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預合格標準如下: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建設工程經(jīng)濟
100分
60分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均為130分
均為78分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業(yè)
建筑工程
均為160分
均為96分
公路工程
鐵路工程
民航機場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訊與廣電工程
礦業(yè)工程
機電工程

如您已達到預合格標準,請按照考試報名所選報名點網(wǎng)站通知,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 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1、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東莞市”的考生,請于2016年1月11日至15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資料,地址:東莞市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內,聯(lián)系電話:0769-22203889.

二、提交材料清單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所在單位已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1-5項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或工程經(jīng)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jīng)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報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7. 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外籍及港澳臺居民,在考后提交資料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注意事項

今年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可能與預合格分數(shù)線有差異,敬請廣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標準。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

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請點擊下載)

2. 考生報名承諾書 (請點擊下載)

3. 工作簡歷表 (請點擊下載)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6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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