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試輔導:單位的防火職責(二)
(二)重點單位的職責
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消防法》第14條規(guī)定的6項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防火檔案是單位防火工作的文字記錄,是考核單位防火工作及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處理的依據(jù)。
防火檔案應當包括單位的基本情況,逐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項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檢查情況,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本單位消防工作的重大決議、文件,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維護保養(yǎng)情況,義務消防隊組織情況等。
2.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防火巡查是單位確定的專門人員負責在責任區(qū)內進行防火巡視檢查,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苗頭,撲救初期火災。防火巡查內容應包括:員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情況,糾正違章違規(guī)行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阻,安全疏散標志是否完好;各類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整,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并妥善處置等。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培訓不同于宣傳教育,培訓不但要講授消防安全知識,還要讓參加培訓的人員實際操作使用滅火器材等。培訓的重點是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其他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各級、各崗位人員職責分工,人員疏散、疏導路線,以及其他特定的防火滅火措施等。
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是指按照預案進行實際的操作演練,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完善預案。經(jīng)常演練也可使職工掌握滅火技能,一旦發(fā)生火災不慌、不亂,做到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滅火工作,達到及時、成功的控制和撲救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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