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專業(yè)資料 > 合同范本 > 咨詢合同 > 正文
2008-07-22 16:0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nèi)耍┙?jīng)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nèi)藶橐韵马椖刻峁┙ㄔO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nèi)送獍凑毡竞贤囊?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nèi)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nèi)酥Ц冻杲稹?/p>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nèi)恕笔侵赋袚ㄔO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nèi)艘酝馀c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適用法律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適用語言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咨詢?nèi)肆x務
1.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2. 咨詢?nèi)嗽诼男斜竞贤陂g,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罢7⻊铡笔侵鸽p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jīng)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標準條件的規(guī)定,咨詢?nèi)藨黾拥念~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nèi),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五條 委托人義務
1.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diào),為咨詢?nèi)斯ぷ魈峁┩獠織l件。
2.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免費向咨詢?nèi)颂峁┡c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3.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就咨詢?nèi)藭嫣峤徊⒁笞龀龃饛偷氖乱俗龀鰰娲饛。咨詢(nèi)艘蟮谌颂峁┯嘘P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nèi)寺?lián)系。
第六條 咨詢?nèi)藱嗬?/p>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nèi),授予咨詢?nèi)艘韵聶嗬?/p>
1、咨詢?nèi)嗽谧稍冞^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nèi)嗽谧稍冞^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nèi)嗽谧稍冞^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第七條 委托人權利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nèi)嗽儐柟ぷ鬟M展情況及相關的內(nèi)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nèi)顺袚鄳馁r償責任。
第八條 咨詢?nèi)素熑?/p>
1. 咨詢?nèi)说呢熑纹诩唇ㄔO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nèi)说呢熑卧斐蛇M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 咨詢?nèi)素熑纹趦?nèi),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nèi)说膯畏竭^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 咨詢?nèi)藢ξ腥嘶虻谌怂岢龅膯栴}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nèi)藨袚熑巍?/p>
4. 咨詢?nèi)讼蛭腥颂岢鲑r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 委托人責任
1.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nèi)嗽斐傻膿p失。
2.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nèi)颂岢鲑r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nèi)说母鞣N費用的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nèi)斯ぷ魇艿阶璧K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nèi)藨攲⒋饲闆r與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5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咨詢?nèi)擞捎诜亲陨碓驎和;蚪K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3.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咨詢酬金
1.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2.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nèi)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nèi)搜a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nèi)颂峤坏闹Ц锻ㄖ獣谐杲鸹虿糠殖杲痦椖刻岢霎愖h,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nèi)向咨詢?nèi)税l(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4.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nèi)嗽诤贤s定外的外出考察,經(jīng)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2. 咨詢?nèi)巳缧柰馄笇<覅f(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nèi)其費用由咨詢?nèi)顺袚;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jīng)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 未經(jīng)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nèi)思白稍儗I(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 咨詢?nèi)瞬坏脜⑴c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nèi)酥g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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