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國土資源廳文件
川國土資發(fā)[2004]129號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轉發(fā)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國土資源局:現(xiàn)將部《關于組織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4]95號)轉發(fā)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就考試報名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國土資源部《通知》要求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8月15日前持有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和兩張兩寸彩色照片,到所在地市(州)國土資源局報名。
二、各市(州)國土資源局應按國土資源部《通知》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初審。對初審合格的人員,按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學歷、職稱、專業(yè)工作年限、身份證號碼順序用Microsoft Excel匯總。
三、省國土資源廳委托四川省土地估價師協(xié)會具體負責考試報名等相關事宜,各市、州國土資源局應于8月20日前將報考人員匯總名單及Microsoft Excel數(shù)據(jù)軟盤報送到省土地估價師協(xié)會,并同時繳清考試報名費。
四、省級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報考的,可于8月15日前持相關資料直接到省土地估價師協(xié)會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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