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0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市監(jiān)函[2005]93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有關行業(yè)協(xié)會,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yè):
現(xiàn)將《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修訂工作會議紀要》印發(fā)給你們,供工作中參考。大綱內容修訂過程中有何問題,請與我司建設咨詢監(jiān)理處聯(lián)系。
附件: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修訂工作會議紀要
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修訂工作會議紀要
2005年11月21日、28日,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先后在北京和重慶召開了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修訂工作會議,考試大綱的主編和有關專家應邀出席了會議,現(xiàn)將會議內容紀要如下:
一、二級建造師定位
二級建造師主要工作崗位是受建筑業(yè)企業(yè)聘任,擔任施工項目經理,工作范圍以施工現(xiàn)場管理為主,兼顧施工總承包。
二、修訂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大綱的修訂要充分考慮建造師的實踐性需要,適應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要求,對合同、招投標等實際工作中涉及較少的內容,可適當減少其數(shù)量和降低難度,并將這部分內容調整為“了解”或“熟悉”。對于純理論、有爭議、過時和概念模糊等內容應予刪除。
大綱修訂要貫徹“四個結合”:一是與中等專業(yè)學歷教育相結合;二是與中小型工程建設需要相結合;三是與二級項目經理實際狀況相結合;四是與技術應用型人才的培養(yǎng)和建設相結合。同時,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應保持與一級建造師大綱的結構、內容和體例相銜接。
三、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編委會組成
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編委會成員,原則上應在原編委會的基礎上,保留三分之一左右的實踐專家,具有中等學歷教育的人員應不低于三分之二。
四、 考試大綱內容要求
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三章,分別為技術、管理、法規(guī),共120條左右。其中,技術占35%,管理占50%,法規(guī)占15%。將原“目”前的“掌握”、“熟悉”、“了解”挪到“條”前。
“管理”部分應突出質量、安全、進度、現(xiàn)場、成本等方面內容,適當考慮合同方面的知識,減少造價、招投標等內容。
五、計劃安排
二級建造師綜合科目考試大綱的修訂應于2006年3月底前完成,3、4月間召開綜合大綱與各專業(yè)大綱的協(xié)調會;各專業(yè)考試大綱的修訂應于2006年4月底前完成;2006年8月底前完成考試大綱審定。
請各單位根據(jù)本科目的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并于2006年1月15日前報我司建設咨詢監(jiān)理處。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